索引號: | 001-2020-002564 | 主題分類: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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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米脂縣人民政府網站 | 發文文號: | 米規[2020]006-縣政辦005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01日 13時18分 | 發布日期: | 2020-12-15 13:17 |
發布機構: | 米脂縣人民政府 | 瀏覽次數: | 次 |
各鎮人民政府,銀州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米脂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米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1日
米脂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縣級儲備糧的管理,保證縣級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維護糧食市場穩定,提高政府調控糧食市場的能力,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陜西省省級儲備糧食管理辦法》《榆林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縣級儲備糧(原糧),是指縣政府儲備的用于調節全縣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其它突發事件等情況的糧食。
第三條 縣級儲備糧糧權屬縣人民政府,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代表縣政府對縣級儲備糧實行行政管理和業務指導。
第四條 縣級儲備糧管理應當建立健全制度,加強管理,明確責任,確保儲得進、管得好、調得動、用得上,并降低成本、節約費用。
未經縣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縣級儲備糧。
第五條 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擬定縣級儲備糧規??偭?、品種、總體布局和動用的宏觀調控意見,報縣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對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第六條 縣財政局負責安排縣級儲備糧的貸款利息、保管和輪換費用等財政補貼資金,按時足額撥付,負責對縣級儲備糧有關財政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據縣財政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核定的入庫成本,及時、足額安排縣級儲備糧所需貸款,并對發放的縣級儲備糧貸款實施信貸監管??h級儲備糧實行庫貸掛鉤,專戶管理、??顚S?。承儲企業必須在農發行開立基本賬戶,并接受農發行的信貸監管。
第八條 承儲企業負責縣級儲備糧的日常管理和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儲存安全,定期統計、分析縣級儲備糧儲存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送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縣財政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用于儲存縣級儲備糧的倉儲設施,不得挪用、偷盜、哄搶或者損毀縣級儲備糧??h級儲備糧所在地人民政府對破壞縣級儲備糧倉儲設施,挪用、偷盜、哄搶或者損毀縣級儲備糧的違法行為,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予以制止、查處。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縣級儲備糧管理中的違法行為,均有權舉報??h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等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查處。舉報事項的處理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及時移送其他部門處理。
第二章 計劃
第十一條 縣級儲備糧的規模、品種和布局,根據有關規定,按照有利于政府宏觀調控,有利于縣級儲備糧的管理和監督,有利于降低成本、節約費用的原則,由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會同縣財政局確定,報縣政府批準。
第十二條 縣級儲備糧的收購(包括調入、進口)、銷售(包括調入、出口)計劃,由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根據縣政府批準的縣級儲備糧儲存規模和品種,會同縣財政局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共同下達給儲備糧承儲企業,由承儲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縣級儲備糧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糧油質量標準,入庫質量要符合國家規定的三級標準(含)以上??h級儲備糧入庫的質量和年度品質檢測,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質檢機構檢測。
第三章 儲存
第十四條 縣級儲備糧應當儲存在取得縣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的企業。按照“一縣一企”的原則,確定一個企業作為承儲單位。
第十五條 承儲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儲備糧管理的有關規定,并制定具體的業務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承儲企業要按照儲備糧收購的數量、質量要求,進行嚴格把關,入庫糧食要符合文件要求的質量標準。承儲企業應當對縣級儲備糧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第十七條 承儲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動用儲備糧;
(二)虛報、瞞報儲備糧的數量;
(三)在儲備糧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
(四)擅自串換儲備糧的品種、變更儲備糧的儲存地點;
(五)因延誤輪換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儲備糧質量出現問題;
(六)將縣級儲備糧輪換業務與其它業務混合經營;
(七)以縣級儲備糧對外進行擔?;蛘咔鍍攤鶆?;
(八)以低價購進高價入賬、高價售出低價入賬、以陳頂新、虛增入庫成本等手段套取差價,騙取縣級儲備糧貸款以及貸款利息、管理費用和輪換補貼。
第十八條 承儲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防火、防盜、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 承儲企業應當對縣級儲備糧的儲存管理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儲備糧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應當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承儲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報告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
第四章 輪 換
第二十條 縣級儲備糧的輪換,應當遵循有利于保證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維護糧食市場穩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 承儲企業根據有關規定,原則按照小麥4年、稻谷3年、玉米2年的輪換周期,提出年度輪換計劃。年度輪換計劃由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農發行共同下達,由承儲企業實施。
第二十二條 縣級儲備糧的輪換,遵照“等量輪入”的原則,由承儲企業按照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下達的輪換計劃擇機輪換。承儲企業輪換盈利應上繳縣財政,如發生輪換價差虧損由縣財政補足。
第二十三條 承儲企業應當嚴格執行由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縣財政局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共同下達的輪換計劃。如確需調整輪換計劃,須報經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和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審批。
第二十四條 縣級儲備糧承儲企業應當在輪換計劃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縣級儲備糧的輪換,不得因輪換或其他原因造成空庫或虧庫,輪換空庫時間不能超過4個月規定。
第二十五條 承儲企業應當在采購入庫工作結束5個工作日內,向具備相應資質的糧食質量檢測單位申請進行整倉綜合抽樣,如質檢不合格,不予驗收,該批糧食由承儲企業負責銷售后重新組織采購入庫,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儲企業負責。
第二十六條 承儲企業應將儲備糧采購和年度輪換計劃的執行情況于入庫結束并經質檢合格后的15個工作日內,向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提交書面報告。由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組織財政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共同組織對新入庫糧食數量、質量進行驗收。
第二十七條 縣級儲備糧的輪換方式可通過先銷后購、先購后銷、邊銷邊購、糧食批發市場拍賣、采購等方式進行,也可以通過國家和省市縣政府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五章 動用
第二十八條 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根據糧食市場供求變化情況,加強對糧油市場的檢測、信息收集、分析和預測,適時提出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動用縣級儲備糧:
(一)全縣或者部分鎮街糧食明顯供不應求或者市場價格異常波動;
(二)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
(三)縣政府認為需要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動用縣級儲備糧,由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會同財政局提出動用方案,報縣政府批準。動用方案應當包括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價格、使用安排、運輸保障和結算辦法等內容。
第三十一條 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根據縣級儲備糧動用方案下達出庫計劃,由承儲企業具體組織實施。
第三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執行或者擅自改變縣級儲備糧動用命令。
第六章 財務與信貸管理
第三十三條 縣級儲備糧新增指標入庫成本由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核定,并下達各有關部門及承儲企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縣級儲備糧入庫成本。
第三十四條 縣級儲備糧動用出庫后,銷售貨款應及時足額回籠至承儲企業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開設的賬戶,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應及時收回對應庫存貸款??h級儲備糧動用時,補庫所需資金依據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核定的入庫成本,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信貸資金解決。
第三十五條 縣級儲備糧實行貸款與糧食庫存值增減掛鉤,專戶管理,??顚S?。承儲企業必須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設立基本存款賬戶、收購資金存款賬戶和補貼專戶。
第三十六條 縣級儲備糧保管費用補貼標準,由縣財政局和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負責核定,按米財發〔2012〕613號文件執行。
第三十七條 縣級儲備糧的輪換實行縣財政包干的辦法,符合規定的損失損耗由縣財政補足,費用補貼標準按米財發〔2012〕613號文件執行。
第三十八條 縣級儲備糧的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政策性貸款利率執行,實行據實補貼。
第三十九條 縣級儲備糧的貸款利息和保管、輪換費用補貼的撥付:
(一)貸款利息補貼:縣財政局按照儲備糧數量形成的貸款利息,于每季度最后一月將貸款利息補貼預撥到縣級儲備糧承儲企業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開設的補貼專戶。
(二)保管、輪換費用補貼:縣財政局按照儲備糧數量形成的保管費用,于每年第二季度一次性撥付到縣級儲備糧承儲企業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支行開設的補貼專戶。輪換費在輪換任務下達后及時足額撥付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開設的補貼專戶。
第四十條 由于宏觀調控目的,經縣政府批準或其他采取政策性的指令性計劃動用縣級儲備糧,形成的盈余上繳縣財政,形成的價差虧損由縣財政承擔。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 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賦予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縣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和業務指導,依法對承儲企業執行本辦法及有關糧食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進入承儲企業檢查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
(二)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
(三)調閱縣級儲備糧經營管理的有關資料、憑證;
(四)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第四十二條 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縣級儲備糧數量、質量、儲存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應當責成承儲企業立即予以糾正或者處理;發現縣級儲備糧承儲企業不再具備承儲條件或存在不適于儲存縣級儲備糧的情況,應當取消其儲承資格。
第四十三條 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的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由監督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第四十四條 審計機關依照審計法規定的職權和程序,對有關縣級儲備糧的財務收支情況實施審計監督;發現問題,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第四十五條 承儲企業對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財政局及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干涉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第四十六條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應當加強對縣級儲備糧貸款的信貸監管。承儲企業應接受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依法進行的信貸監管;承儲企業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實施的信貸監管應當予以配合,并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和情況。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國家機關管理人員及相關單位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承儲企業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由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承儲資
格,并追究企業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擠占、截留、挪用縣級儲備糧貸款、貸款利息、儲備費用等資金或擅自更改縣級儲備糧入庫成本的,由縣財政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綏德縣支行按照各自職責責令其改正;對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并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從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原《米脂縣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米政辦發〔2016〕49號)同時廢止。